中 国 摄 影 家 联 盟
中摄联【2010】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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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合作共建“中国摄影家联盟摄影基地”和组织
“摄影家眼中最美的地方”景区形象宣传活动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近年来,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,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。全国旅游资源特点:综合性强、关联度高、发展潜力大,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;各省、地(市)按照统一规划、合理布局、有序开发、配套完善、科学管理,深度开发各类旅游资源;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。打造和提升了旅游品牌,实现了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生态效益相统一。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,人们对旅游环境越来越重视。选择生态环保、绿色自然、舒适和谐的旅游环境,成为人们旅游消费的首选要素。
中国摄影家联盟是辐射、凝聚、培养、发展和动员全国各行各业的专业、业余摄影家及广大摄影爱好者拿起相机,用镜头描写祖国山河美景,全景式宣传展播旅游景区的唯美平台,为进一步提高品牌景区的市场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,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发展空间提供了有力的发展平台。经中国摄影家联盟研究决定开展合作共建“中国摄影家联盟摄影基地”和组织“摄影家眼中最美的地方”景区形象宣传活动,以促进全国旅游景区又好又快的发展。
一、景区宣传活动条件
1、风景名胜区、自然(生态)保护区、城市绿地和公园、森林公园、地质公园、度假区等各类旅游区(点)。
2、景区环境生态良好,充分展示自然资源,景区规划有利于环境保护,景区污染源排放达标,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。景区负氧离子含量达标,生态植被保护良好,措施科学有效。
3、景区环保设施完善,污物处理、环境卫生能得到有效控制,管理服务系统完善,能体现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。
4、景区的品牌形象在全国或省内得到一定的认可;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。
5、通过政府主导、科学规划开发、优化自然环境,扩大旅游产业规模积极发展起来的,具有很大潜力的各类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。
二、景区宣传活动组织原则
1、各景区自愿参加的原则。
2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3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4、分类别审核的原则。
三、景区宣传活动报送的材料
1、2000-3000字左右景区情况介绍,反映景区环境的图片3-5幅。
2、景区的资质证明、营业执照、各项证书、荣誉证书的复印件。
四、活动价值参考
1、影响力:对旅游景区建设的进步做出突出贡献,产生一定的影响力,能够在省内乃至全国媒体引起关注。
2、创新力:所拥有景区的理念、所取得的成果、所参与的事例能体现旅游景区的时代精神。
3、突出事迹:在致力于品牌景区的建设中得到了领导和民众的认可,以独特的行业魅力和高度的品牌效应产生了榜样的力量。
五、活动管理
荣获“中国摄影家联盟摄影基地”和 “摄影家眼中最美的地方”的景区若出现较大问题,民众反映强烈;景区经营不正常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,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将取消荣誉,并向社会公示
六、旅游景区形象宣传
1、为获选单位颁发“中国摄影家联盟摄影基地”、“摄影家眼中最美的地方”奖牌证书。
2、为每个获选景区在山东工人报进行1/4版的专题报道。
3、在中国摄影家联盟官方网站开辟窗口和版面宣传、展播景区风光。
4、不定期组织摄影家团队进入景区考察或进行专题创作,凭中国摄影家联盟会员证或采访证免票进入景区进行有关活动。
5、景区有重大活动受邀将组织专家前往采风。
6、获选景区名单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公告。
7、建立景区图片库,把精选出来的提片提交景区免费使用。
七、旅游景区宣传活动时间及说明
1、参加活动的景区请将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于 9 月 10 日前报送。
2、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摄影、媒体方面的专家进行审核。
3、景区需交纳活动组织费、报纸公告费等,具体费用将另行说明。
八、活动联系方式
为提高效率,方便资料的收集和整理,请将申报表以传真形式报送,其他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。
通信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黄台南路2号
邮 编:250100
联系电话:0531-82347336 4006160039
联 系 人: 李坤 曹振恒
传真电话:0531-823473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