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市民对“智能警察”并不了解 记者 王晓峰 摄
记者从济南警方获悉,2007年长清公安分局首先尝试在街头设立“110智能可视报警点”,之后开始在济南市全面推开。2007年6月份,市中公安分局为方便市民报警,在济南市区开始设立“110智能可视报警点”,“最初是在马鞍山路和经十一路附近设立的这种‘智能警察’,主要是考虑到这两处路段是群众比较集中的公共场所,其后又分别在舜耕路、经二路等路段分别进行了设置。”市中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文利告诉记者,这种“智能警察”只需要按报警器上的红色按钮,就可以报警。
同时,记者获悉,2008年济南市公安局在各区分局都相继开始试点这种街头“110智能可视报警点”,每个区分别都设置了五六个“智能警察”,这些“智能警察”全部都与各分局110指挥中心联网,一旦市民报警,可直接对话。
近日,记者在走访中注意到,设立在街头的“智能警察”部分因维护不善,出现锈蚀现象。
“最初设立‘智能警察’的目的有两个,一是装在群众活动比较多的公众场所,方便市民报警,二是‘智能警察’顶部有个可360度旋转的摄像头,可以对社会面进行监控,同时,也是对犯罪分子的一种震慑。”济南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,但是运营到现在却出现了几乎无警可接的现象,“这其中有多方面的原因,比如说现在的报警方式多种多样,手机非常快捷,另外,市民对于这种警用设备本身有种畏惧心理”。
记者从市中公安了解到,通过这种“智能警察”报警的市民非常少,曾经在经二路上有市民迷路之后,恰好路边有这种“智能警察”,通过这种视频语音,警方将正确的路线告知了市民。另外,在马鞍山路上的“智能警察”也曾发挥作用,有市民通过“智能警察”报警打架斗殴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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