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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覆盖着皑皑白雪的怀俄明州黄石国家公园,善于拍摄野生动物的摄影师理查德·彼得斯坐在车里,老远观察着一只正在觅食的狐狸。他所处的位置并不理想。因为车窗和地平线很近,所以他观察到的这只狐狸时隐时现。
狐狸喜欢捕食小型的啮齿类动物。由于覆盖着一层白雪,这些被埋在雪下的小动物,往往不易察觉近在眼前的危险敌人。而对于捕食者来说,雪下的猎物行踪观察起来倒是容易得多。所以它完全可以在经过仔细观察后,在猎物靠得较近时发动突然袭击,一举擒获。这样的觅食过程实际上是很值得好好享受的,但对于要拍摄这一过程的摄影师来说,却并不是件易事。当狐狸在静静地等待时,你或许根本不会以为它已经发现了猎物;而当它突然跃起袭击猎物的时候,你或许来不及举起相机。
理查德·彼得斯先生是幸运的。据他本人所言,当狐狸跃起时,他真的还没来得及拿起相机。可当狐狸下落的时候,他已经按下了快门。虽然由于仓促所致,狐狸的身体完全不在画面之内,而剩下的头、腿和尾巴也不在画面中传统摄影构图理论所认为的“最佳位置”上,但这恰恰体现出一种突如其来的强烈动感,以及一种甚至“超出”画面的跳跃高度。同时,正像中国书画中的“笔断意连”手法一样,没有身子的狐狸,依然能够让读者感受到它仍然是一只“完整”的狐狸!不仅如此,照片聚焦准确,曝光恰到好处,实在难得的很。
从摄影的角度来看,这张仓促间拍下貌似不完整的照片已足够完美,不过我更喜欢的还是狐狸捕食的美妙动作。《孙子兵法·兵势第五》中说:“激水之疾,至于漂石者,势也;鸷鸟之疾,至于毁折者,节也。故善战者,其势险,其节短。势如扩弩,节如发机。”看片中狐狸的动作,不正符合“势险节短”的特征吗?同时,因为双方并非势均力敌,因而狐狸的这次捕食行动,又有一种志在必得的游戏意味儿,这又让我想到了杜甫的一句诗:豺狼得食喧。
诗圣的句子虽佳,但却充满了对豺狼的厌恶。而我对狐狸却不是这样。由于受小时候听到的许多关于狐狸的传说故事影响,过去我一直对狐狸的印象很糟糕。因为在那些传说故事中,狐狸象征着虚伪、奸诈和狡猾,也象征着虽美丽妖娆却阴险狠毒的坏女人。只有在蒲松龄先生的狐鬼故事里,狐狸才显示出它的聪明善良,从而彰显出人的虚伪丑恶。
但事实并非如此。由于狐狸皮是一种较为珍贵的毛皮,适合制作皮衣、皮领、围巾等,狐狸也因此惹上了杀身之祸。实际上狐狸十分聪明,并且对人类来说利远大于弊。狐狸的主要食物是老鼠、野兔和昆虫等,而这些小动物几乎都是危害庄稼的坏蛋,狐狸吃了它们,等于是在帮人类解决粮食问题,不是吗?(转载与大众日报2012-11-7第9版)